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安家定居的需求日益增加,提高县城建设质量、增强对县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对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县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县城规模布局、密度强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迫切需要转变照搬城市的开发建设方式,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县城提质增效,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记者了解到,《意见》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从以下10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有关要求:一是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二是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三是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四是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五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六是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七是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八是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系统;九是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十是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
《意见》还强调,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试点。在开展试点方面,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城开展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对本地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进展成效,及时推广好的经验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未来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乡村建设评价中对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水平。